这就好像,我一本小说都写完了,你居然跟我说茴香豆的“茴”有四种写法,我的这种写法不好,请改掉。
直接改吧,这人以后还更变本加厉,觉得你是在鼓励他;但是在评论里面回复他跟他讨论呢,他能跟你扯一天,又很浪费时间,合码进度又被耽搁了。
备注:lint 风格检查已经通过了
哥们,这太正常了。看公司架构了,如果是我上司,他说让改而我有疑问的话,我会跟他讨论原因以及如何改。如果有时我认为没必要,而对方十分强硬要改的话,我会执行修改,并把改的工期排好。
“又不是不能用。”
“代码风格是相对的,你看不惯说明是你的问题,太狭隘,接触太少,经验不足。”
“谁说代码风格要标准?你就是标准么?从来如此,便是对么?”
“这种低效的事情我从来不纠结,有这时间我又能上线几个新功能了。”
“好,你来改吧,改完我们再一起来 Code Review,到时候我也和你说说代码风格的问题。”
“公司养你,就是让你从鸡蛋里挑骨头的?”
“功能没问题,业务着急上线,你去和业务总 argue 一下代码风格问题吧。”
以上,够不?
这种就典型的,夫妻离婚后的各自说法。例如女方出轨,他就说男的不行。
所以当公司开发进度很赶的时候,你去搞,“茴”有四种写法,一点意义都没有,最后总不能说,我没事找事干吧,总得有个说法吧。不然就是我的问题,不是你的问题了。
首先同意他的指点江山,然后拉会议 (产品,qa,项目经理,和你的领导都当面通知到) 增加排期,产生成本,让他知道指点江山是需要成本的, 大概率不用你说话,你得领导,产品,qa 和项目经理就给对面按下去了,一来二去就少找你茬了,不然找你茬又没成本又可以装逼,你说呢
代码风格这种东西不应该放到具体的一个 PR 里去讨论。要是我的话,对代码风格有追求非常好,麻烦走流程,跟相关的 decision maker 去沟通好了。只要公司层面统一了,我改就是。把这些东西推给领导层就好了。如果这个人是真的对代码风格有追求的话,他就会层层的申请,然后说服团队的领导者采纳他的想法,如果他是搞事的,自然就知难而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