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看不明白,因为写得太多了,但是我看了开头,我就明白了这个理念,因为跟我之前设想的几乎一模一样。
我给大家举一个例子,比如美容店想要一个美容店管理系统,现在市场上没有,从他的收益角度来说,他愿意出 3 万给开发者,但是开发者评估了一下,开发成本大概在 50 万,怎么办?
一种办法是开发者自己开发,然后 3 万卖给这个美容店,然后自己再继续推销这个给其他美容店,这就相当于传统的创业了。普通开发者承担这个推销不利的巨亏,以及被迫进入自己不擅长的营销领域。
另外一种办法就是这个美容店找到另外 29 家店,然后 30 家一起支付 60 万给这个开发者,让这个开发者放心地开发。这样一来,开发者可以稳赚 10 万,而这 30 家店更以比之前 3 万还低的价格得到了这个产品(2 万)。此外,他们共同享有这个产品的所有权,不仅可以直接使用,同时,他们还可以将这个产品以更低的价格卖给其他美容店,获取更多的额外利润。通过这种方式,实现稳健的三方共赢。
我的理解就是这种思路,不知道跟楼主是不是一样?
牛,解释的很好。 不过在现实中,办法一和办法二都不太容易走得通。 办法二最大的问题就是决策成本,或者称之为“民主”成本,发起的美容店要说服 29 家店的成本是很高的。
其实楼主提到的这个共享体系,跟开源社区的理念比较接近了。最大的问题仍然是民主的低效。
我在尝试采用第三种办法,也是我的项目 Work Design 实践的一个办法,核心是:模块化、增量递进式开发。操作模式大概如下:
那怎么能让美容店出 6 万呢,就是预期更高的收益,这套系统开发完成之后,除了美容店自己使用,同时推销给其他美容店。然后开发者和美容店分成。推销一套现有的系统远比推销一套规划的系统容易得多。
对于开发者和美容店而言,由于是模块化的代码,谁都不对整套系统拥有 100% 的所有权,或者是共有产权。美容店和开发者完全是因为利益在一起合作,如果合作的不开心。开发者可以找另外的美容店进行合作,美容店也可以找另外的开发者进行合作。至于谁能做得更好,就看本事了。
基本就是这个意思。交易可以看作是传递,虽然最初的美容店没有进行开发工作,但是这个工作通过博弈得到了量化,那么,谁在承担这个量化了的成本,谁就拥有所有权。当美容店又和其他的美容店完成交易时,这个成本也就发生了转移,所有权也随之传递给了新的承担当前成本的一方。由于信息产品可以复制,所有的参与者都可以通过“复制”得到一个与原本相同的副本。当然,复制是逻辑上的复制,实践中,平台型产品我们只需要给传递者们作标记即可。